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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管治

董事会负责有效领导本公司。董事个别及共同按对本公司及股东最有利的方式诚实履行职务。本公司已采用企业管治常规守则(上市规则附录十四)之守则条文进行企业管治,且一直遵守相关守则条文。 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,亦已委任审核委员会,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监管本公司的个别事务。
  • 审核委员会

    拿汀斯里林美玲(主席)
    金宇亮先生
    彭文婷小姐
    职权范围
  • 薪酬委员会

    金宇亮先生(主席)
    谢玥小姐
    彭文婷小姐
    职权范围
  • 提名委员会

    彭文婷小姐 (主席)
    许进胜博士
    金宇亮先生
    职权范围